【招标公告】开发区信号灯和电子监控设备改造提升项目(一期)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淮安市 发布日期:2024-01-31

【招标公告】开发区信号灯和电子监控设备改造提升项目(一期)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淮安市 采购单位 盱眙县太和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开发区信号灯和电子监控设备改造提升项目(一期)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开发区信号灯和电子监控设备改造提升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盱眙县太和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该单位开发区信号灯和电子监控设备改造提升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开发区信号灯和电子监控设备改造提升项目(一期)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会员系统,http://ggzy.huaian.gov.cn:50088/TPBidder/memberLogin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在网上填写投标信息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 2 月 28  日09: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ZC-2024010012-XY       
项目名称:开发区信号灯和电子监控设备改造提升项目(一期)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范围:拟对开发区信号灯和电子监控设备分批改造提升。第一批拟在6个路口新建信号灯(含)电子警察系统,新增1个高清卡口,并对其余有信号灯的32个路口增加监控并改造信号灯。(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9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信息技术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备注: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月 31 日至  2024年2月 6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供应商应从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会员系统(http://ggzy.huaian.gov.cn:50088/TPBidder/memberLogin),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在网上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 2 月 28  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大屏显示)
注:投标人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盱眙板块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履约保证金
①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投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中标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
②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转账或经采购人确认的等额无条件银行保函。
    ③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无条件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
④ 乙方选取银行无条件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的向采购人缴纳,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乙方履约仍未结束的,乙方须进行续保。
    ⑤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人民币形式的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招投标说明)
①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②供应商确认参加本项目招标的,在投标前须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http://ggzy.huaian.gov.cn/fwdh/005001/lawinfo.html
③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网上开评标”。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详见投标人须知中“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盱眙县太和街道办事处  
地    址:盱眙县行政审批局12楼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盱眙县山水大道88号中澳生态城商业区52号楼206室
联系方式:152617792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附件:
开发区信号灯和电子监控设备改造提升项目(一期)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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