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扬州市警务技能训练基地(扬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基地)项目
【招标公告】扬州市警务技能训练基地(扬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基地)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扬州市财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扬州市警务技能训练基地(扬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基地)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扬州市警务技能训练基地(扬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基地)项目
预算金额:¥*** 元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项目需求详情
1.项目情况说明:为了强化监督,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扬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决定通过网上商城,选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扬州市警务技能训练基地(扬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基地)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核。
该项目位于仪征市月塘镇新镇区月塘中学西侧,项目概算总投资36625.33万元(以概算批复为准),其中建安工程费24339.0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979.99万元(包含土地费用9192.92万元),基本预备费1306.28万元,项目建设期24个月。
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采购方式进行采购,采购预算(付费金额)根据付费标准的70%确定,价格不作为竞争因素。若超过固定价格投标,则为废标。
2.咨询服务要求:
总体要求按照《扬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扬财规〔2014〕19号)文件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审核项目概算批准手续。全面了解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概算编制情况,审核项目概算是否按规定获得批准。
(2)审核项目合同并监督执行。审核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及大宗材料采购,以及与工程相关的买卖、借款等合同中涉及价款结算的条款是否符合财政、财务管理规定,是否经有关部门备案,对未经招投标程序而签订的合同要严格审核,并按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根据审核情况,向扬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报送施工合同审核报告及建议书。
(3)审核建设项目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一般应采取“以编代审”的方式审核中标价,并向扬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报送成交价审核报告。对成交价与最高投标限价存在重大偏差的,特别是不平衡报价可能对投资控制造成影响的,应及时将应对措施或建议书面报告扬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4)审核项目设计变更和设备采购计划的调整。参加有关工程设计的变更、施工方案的变更、工程签证会办等例会,对工程变更、签证和新增的工程量应逐一核价,对变更或签证的隐蔽工程应在覆盖前与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一起进行现场踏勘,并保留影像资料。对变更应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工程量计量环节操作规范实施意见>的通知》(扬建工[2013]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5)审核与监督用款计划、工程价款结算及资金使用情况。根据项目预算和进度审核用款计划、资金拨付情况,对项目各项结算、资金拨付、预付款(含甲供材)扣回等内容进行全面审核与监督,制止建设单位超付工程款或超供甲供材。
(6) 向扬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提交施工阶段造价控制月度工作报告和年度总结报告。
(7)收集整理评审资料,编制完整的评审工作底稿,并经相关专业评审人员签字确认。
(8)收到竣工结算资料20个工作日内,向扬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提交工程结算初步核对审核报告和全过程跟踪审核报告,报告对变更内容及价款要有专项说明。
(9)扬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服务周期:730天
报价方式:价格
类型:总价报价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
谈判时间:2024-01-22 14:30:00
谈判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
服务实施地:江苏省扬州市
需求文件: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01-22 00:00:00
发布时间:2024-01-17 10:27:43
采购编号:JSYZC100801Z20241600352
采购单位:扬州市财政局评审中心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0份,其中正本0份,副本0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谈判时间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如采购单位不需要供应商线下递交响应文件,可在上方谈判文件提醒中,填写0份。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估算编制、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代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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