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水乡客厅吴江片区农田和池塘提升工程二期农田提升项目

所属地区:江苏苏州市 发布日期: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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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苏州市 采购单位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新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水乡客厅吴江片区农田和池塘提升工程二期农田提升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水乡客厅吴江片区农田和池塘提升二期农田提升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205091862000384001001)
1. 水乡客厅吴江片区农田和池塘提升工程二期农田提升项目已经苏州市吴江区农业农村局(吴农发[2022]49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苏州市吴江汾湖高新区(黎里镇)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吴江区                        工程性质:农田水利工程
(2)工程规模:项目区实施高标准农田面积1370.4亩(高效节水农田面积1370.4亩),汇水调蓄系统22.1亩,实施面积总计1392.5亩。各地块分区根据现状地形地势,以道路、河道以及灌溉站灌溉区域为界,共 8 个分区。本次项目内容主要为 5 项,包括农田平整面积1370.4亩;新建农田灌溉站计 8 座;低压管道引水采用 PE 管,管道全长约为9478米,给水栓共258处,管道控制闸阀 20 处,退水口 22 处,窨井 10 处;排水沟总长11703m,汇水调蓄系统22.1亩,包含地形塘内土方塑形,过滤坝51m,水生植物1999平方米。(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5级。
(3)工期:76天(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5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或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4.标段内容如下表: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企业业绩和信誉
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E3205091862000384001001
水乡客厅吴江片区农田和池塘提升二期农田提升项目施工
2600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信誉良好
信誉良好

企业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 1 个;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 1 个。
5.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别为A、B、C 三类),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拟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近一年来(自2023年1月<含>以来的任意连续12个月份)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并提供截图信息,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并且承诺执行《关于加强吴江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的通知》(吴农发[2023]127号);
(7)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在建指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承担项目经理或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职务的,均认定为有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企业近五年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1300万元及以上的农田水利工程施工项目(高标准农田或土地<整治或整理>或农业综合开发等);(时间以完(竣)工时间为准,金额以签约合同价为准,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须附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验收证书)等能充分证明业绩规模的证明材料,并提供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可查询信息截图,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近一年来(至2023年12月连续12个月及以上)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确保接收有关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通知信息的有效身份;
(11)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③报名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苏信用办[2018]23号)
6.本工程实行电子投标。
6.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符合条件的请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苏州市统一主体信息库上线通知”(http://www.szzyjy.com.cn:8086/ztzl/028001/20221108/f4338a58-106d-4293-b5af-87013a54fe97.html)进行主体信息注册,完善信息提交后5-10分钟后再登录【新系统】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开展交易业务操作。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9日16:00时至2023年1月16日17:00 时,在“【新系统】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无系统CA锁的企业,须提前办理,在入库审核后方可使用)
7.2特别提醒:
7.2.1潜在投标人尚需关注网上答疑、答疑澄清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避免编制投标文件时产生偏差。
7.2.2潜在投标人还没有在【新系统】吴江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中建立水利工程建设投标人主体信息的,请务必在下载招标文件前完成主体信息注册等入库备案。
7.3 招标文件售价:0元。
8.投标文件的提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2月2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8.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提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现场不对投标人开放,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文件解密统一实行网上解密,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吴江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211.143.240.34: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参与开标。(注:吴江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吴江业务接口【新】)
8.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互动交流”栏目提出,招标人在“互动交流”栏目作出答复,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事项提出异议。
8.2.4出现异常情况时,将通过“互动交流”栏目发布相关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如视频直播、互动交流使用异常,请刷新网页,如仍无法解决,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980000,国泰新点驻场技术电话:0512-63985015。
9.资格审查办法:
9.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9.2资格后审,须将以下资格审查材料的扫描件编入电子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查:①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拟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或加盖企业公章的有二维码标记的注册电子证书打印件);⑤企业主要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A、B、C三类),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⑥拟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近一年来(自2022年11月<含>以来的任意连续12个月份)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加盖企业公章的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打印件)及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可查询信息截图;⑦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劳动合同、近一年来(自2023年1月<含>以来的任意连续12个月份)且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加盖企业公章的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打印件);⑧企业诚信承诺书;⑨考勤承诺书。
注:社保缴费证明出具时间应当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在本单位免缴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免缴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供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退休人员还应增加提供退休证书。
10.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12.项目法人(招标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新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3.招标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4.本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月9日~2023年1月16日。
 
                          项目法人(招标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新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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