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张家港市第三人民医院口腔设备一批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苏州市 发布日期: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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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苏州市 采购单位 张家港市第三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张家港市第三人民医院口腔设备一批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张家港市第三人民医院口腔设备一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WT2024-NG10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口腔设备一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8.7万 元,招标人为张家港市第三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口腔设备一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口腔设备一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 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 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 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可提供总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商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生产及经营资格证明的复印 件(若在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的,则无须提供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资格证明的复印件) 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资格证明的复印件。 2.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材料(1)此设备的本区域的 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2)此项目的授权经销商,必须 提供本区域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对本次招标的项目授权,同时提供逐级经销(代 理)商的证书。(外文授权或代理证书的需提供中文译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08日08时30分到2024年01月12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张家港市杨舍镇东方新天地东区9幢2单元 B1305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9日14 时00分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东方新天地东区9幢2单元 B1305 室 七、其他 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口腔设 备一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WT2024-NG104号 项目名称:口腔设备一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8.7万元。 最高限价:38.7 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交货期限:在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调试结束。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采购部分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 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 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 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可提供总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商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生产及经营资格证明的复印 件(若在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的,则无须提供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资格证明的复印件) 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相对应的经营资格证明的复印件。 2.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以下之一的证明材料(1)此设备的本区域的 经销(代理)商,必须提供逐级经销(代理)商的证书;(2)此项目的授权经销商,必须 提供本区域经销(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对本次招标的项目授权,同时提供逐级经销(代 理)商的证书。(外文授权或代理证书的需提供中文译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2024年01月08日起至2024年01月12日每天上午08:30-下午16:00时(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东方新天地东区9幢2单元 B1305 室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 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将以上报名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获取或投标资格。 3.本次采购文件工本费为300 元/份,报名时以现金形式缴纳。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 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1月29日14:00 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东方新天地东区9幢2单元 B1305 室 五、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壹份 副本份数:贰份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 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答疑时间(2024年01月15日9:00— 11:00)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答疑时间截止前收到的任何澄清 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三)只有在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才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港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中路59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万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东方新天地东区9幢2单元 B1305 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八牛斗(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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