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盐都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储备及跨源使用论证报告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示
【招标预告】盐都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储备及跨源使用论证报告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盐城市 | 采购单位 | 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盐都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储备及跨源使用论证报告项目采购需求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盐都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储备及跨源使用论证报告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示
盐都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储备及跨源使用论证报告项目
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示
一、采购人
1.采购人: 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地 址: 高新区研创大厦4楼
3.联系电话: ***
4.采购项目联系人: ***
二、采购代理机构
1.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19号金太阳装饰城B座六楼
3.联系电话: ***
4.采购项目联系人: ***
三、项目名称
盐都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储备及跨源使用论证报告项目
四、公告期限
2024年1月8日至 2024年1月12日
五、意见反馈时限
2024年1月8日至 2024年1月12日
六、意见反馈要求方式
如有建议或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于2024年1月12日18:00时前送至我单位,逾期不受理(如邮寄,2024年1月12日18:00时之后到达本单位的邮件将不再受理)。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6日
盐都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储备及跨源使用论证报告项目
采购需求
1、项目任务
为促进盐都区经济进一步高质量发展,保障高新区重大项目建设,落实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拟委托第三方继续开展盐都区及盐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量指标储备库建设,充实总量库总量。
2、项目工作内容
(1)项目流程
根据《关于优化排污总量指标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环发〔2022〕6 号)、《江苏省排污总量指标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苏环办〔2022〕311 号)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2022 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开展总量收储工作。
(2)服务内容
1.搜集盐都区关停企业相关资料信息;
2.对符合收储总量的企业进一步完善资料;
3.将收集到的资料进行计算得出收储量,将附件及总量填入系统;
4.收集农业源及生活源相关材料;
5.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
6.编写跨源使用论证报告;
7.出具符合要求的跨源使用论证报告;
8.通过专家评审会。
(3)成果方式
按国家相关技术文件要求,收储2023-2024年盐都及高新区可用于收储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并录入江苏省总量储备管理系统。编制《盐都区主要水污染物总量跨源使用可行性论证报告》,报告应符合招标文件和有关规范和政策法规的要求,通过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取得专家意见并修改完善,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备案通过并取得备案材料。
(4)项目要求
水污染物跨源使用可行性论证报告经市级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及技术审查取得专家意见并修改完善,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备案通过并取得备案材料。
3、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盐都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储备及跨源使用论证报告项目
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示
一、采购人
1.采购人: 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地 址: 高新区研创大厦4楼
3.联系电话: ***
4.采购项目联系人: ***
二、采购代理机构
1.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19号金太阳装饰城B座六楼
3.联系电话: ***
4.采购项目联系人: ***
三、项目名称
盐都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储备及跨源使用论证报告项目
四、公告期限
2024年1月8日至 2024年1月12日
五、意见反馈时限
2024年1月8日至 2024年1月12日
六、意见反馈要求方式
如有建议或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于2024年1月12日18:00时前送至我单位,逾期不受理(如邮寄,2024年1月12日18:00时之后到达本单位的邮件将不再受理)。
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6日
盐都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储备及跨源使用论证报告项目
采购需求
1、项目任务
为促进盐都区经济进一步高质量发展,保障高新区重大项目建设,落实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拟委托第三方继续开展盐都区及盐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量指标储备库建设,充实总量库总量。
2、项目工作内容
(1)项目流程
根据《关于优化排污总量指标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环发〔2022〕6 号)、《江苏省排污总量指标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苏环办〔2022〕311 号)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技术指南》(2022 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开展总量收储工作。
(2)服务内容
1.搜集盐都区关停企业相关资料信息;
2.对符合收储总量的企业进一步完善资料;
3.将收集到的资料进行计算得出收储量,将附件及总量填入系统;
4.收集农业源及生活源相关材料;
5.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
6.编写跨源使用论证报告;
7.出具符合要求的跨源使用论证报告;
8.通过专家评审会。
(3)成果方式
按国家相关技术文件要求,收储2023-2024年盐都及高新区可用于收储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并录入江苏省总量储备管理系统。编制《盐都区主要水污染物总量跨源使用可行性论证报告》,报告应符合招标文件和有关规范和政策法规的要求,通过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取得专家意见并修改完善,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备案通过并取得备案材料。
(4)项目要求
水污染物跨源使用可行性论证报告经市级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及技术审查取得专家意见并修改完善,报送环保主管部门备案通过并取得备案材料。
3、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