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DFCG-2311-071-02大丰区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盐城市 发布日期:2024-01-06

【招标公告】DFCG-2311-071-02大丰区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盐城市 采购单位 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大丰区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三次)
项目概况
大丰区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  1月26日10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CG-2311-071-02
项目名称:大丰区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52.58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52.58万元;
采购需求:2023年大丰区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服务,内容包括:安全拆除填埋100m³规模沼气工程2个、200m³规模沼气工程5个、300m³规模沼气工程1个;安全拆除填埋8 m³户用沼气370个(包含调查摸排和试验性拆除)。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采购人保留对服务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进场开工,120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江苏省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办法的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应符合《江苏省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办法(试行)》(苏农科〔2019〕7号)文中对施工单位的要求,须具有沼气工程施工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或环保专业)贰级(含)以上资格证书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建造师必须注册在本投标企业,且在供应商缴纳社保三个月以上)或者具有中级以上沼气生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在供应商缴纳社保三个月以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4年1 月12日截止
地点: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制作客户端已更新至1.0.4.0版本,请下载更新, 如不更新会影响投标)
方式:登录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
售价:免费
注意事项: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手续。注册流程详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协议供货及资料下载”栏目中《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地址: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或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点击进入。
(2)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务必前往“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公示”查询是否完成注册登记。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4)本项目采取“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模式,开标当日无需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到达开标现场。
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电脑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和音响,用于保障不见面交易能够完成相关视频对话、演示),并且在开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电脑,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电脑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月 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采购人代表在开标一室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评审结束后由中标候选人邮寄至采购人,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盐城市盐都区府西路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12号窗口办理,电话:17895275150、13338930195;8号窗口电话:18932255322(微信同号)、QQ:1321833706、座机:0515-69083424),根据《盐城市政府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盐城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http://112.24.96.62:8084/yczfcg/login)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客服QQ:798510760)。
3、本项目的拆除安全要求很高,供应商应进行现场查勘制定处置方案后参加投标。采购人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由各供应商自行前往现场勘察。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制定方案,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5、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大丰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健康西路15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 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陈晓忠 电   话:0515-83413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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