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新沂市科技馆展品采购采购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81-XYJD-C2023-0008]
【招标结果】新沂市科技馆展品采购采购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81-XYJD-C2023-0008]: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徐州市 | 采购单位 | 新沂市科学技术协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沂市建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沂市科技馆展品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采购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受新沂市科学技术协会委托,新沂市建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 新沂市科技馆展品采购 采取竞争性磋商发布公告方式进行采购。如贵单位有意与本单位合作,请按以下要求参加磋商。
第一章 项目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新沂市科学技术协会
项目名称:新沂市科技馆展品采购
项目编号:JSZC-320381-XYJD-C2023-0008
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时间:
2024年1 月 3日至2024年 1月 10日 9:30(北京时间)
(二)获取方式:
(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①登录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②“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详见附件)。投标客户端工具及供应商操作手册可访问徐州市政府采购网,选中“业务工作”,“下载专区”进行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
(2)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3)售价:免费。
三、响应文件提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 月 17 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线上开标地点: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5.3(一)投标人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的特定条件
无。
5.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
④“信用中国(江苏徐州)”网(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磋商结束前;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
六、项目预算金额:80万元,本项目不接受超过80万元以上报价。
七、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采购需求》,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为货物。
八、合同草案条款: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合同草案条款》。
九、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为要约,采购人无承诺表示时视为未成交,采购人认为必要时可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或采取其它方式采购。
2、按照《磋商报价表》要求填写首次报价: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磋商报价表》。
3、报价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有漏报或不报的,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本项目的报价中而不予支付。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二章 招标代理服务费
十、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新沂市建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见附件。
第三章 响应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第一部分 基本要求
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电子响应文件要求
(1)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响应时间,使用“政府采购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对 CA 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人应凭CA数字证书以及自备的能够登录“苏采云”系统的笔记本电脑,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4年 1 月 17 日 北京时间09:30分。
(4)供应商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
(5)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原件扫描上传。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①登录 http://jszfcg.jsczt.cn/ ,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②“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苏采云”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下载》。
投标客户端工具及供应商操作手册可访问徐州市政府采购网,选中“业务工作”,“下载专区”进行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
(2)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3)售价:免费。
(4)技术支持
如有疑问,请联系客服人员。(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7:00)
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遇到任何问题,请联系
电话:0516-67669051 、0516-67669158
附:
① 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13&articleid=a5520682-d9b1-4ff4-b46c-e9a09d1c7d08
② 供应商报名和标书制作: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13&articleid=1d984549-f767-40c7-8647-cbbd55af52da
③ 供应商开标视频流程: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13&articleid=9614c442-efd2-44c4-9b6f-2aed99840c8e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
(2)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的;
(3)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4)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响应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第二部分 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磋商报价表》(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分项报价表》(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三)其他文件,包括:
1、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以上原件扫描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供应商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人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各一份)(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
(3)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注:中小微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中小企业需满足的条件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
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扫描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具体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
2、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3、偏离表(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4、评分标准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方案等(格式自拟);
5、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
注: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非必须提供)。
6、供应商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非必须提供)。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
第四章 磋商相关说明
十二、评审程序:
磋商方式:本次磋商采用“苏采云”系统中的视频会议,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磋商会议。请供应商在磋商前等候在开标大厅,随时接听磋商小组发出的磋商视频邀请(所有邀请等待时间2分钟,2分钟内被邀请的供应商无响应,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不再重复邀请)
本项目报价采用二轮报价,投标人应凭CA数字证书以及自备的能够登录“苏采云”系统的电脑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轮报价,如未报价,视为响应无效,将不参与后续评标。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技术方案)优劣(得分)顺序推荐。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按响应无效处理。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相关内容和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十三、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2、评审标准:本项目选用综合评分法,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报价、技术、综合实力、实施方案、售后服务,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评分细则》。
十四、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十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合同签订等
十六、成交结果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以上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十七、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提供有效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同时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八、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十九、成交结果公告
自在采购结果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法定网站发布成交公告,将采购结果告知采购当事人,成交结果在徐州政府采购网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上公布。
采购人:新沂市科学技术协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公司:新沂市建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联系地址:新沂市新华路建委综合楼2号楼5楼。
第六章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二十、《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第七章 询问和质疑
二十一、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依法处理。
政府采购投诉网上平台,请登陆江苏政务服务网站(http://xzxy.jszwfw.gov.cn),选择新沂市--个人服务--按部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在线办理前须注册江苏政务服务网站帐号)。
质疑接收人:*** 联系电话:***
地址:新沂市新华路建委综合楼2号楼5楼
新沂市科技馆展品采购采购文件.doc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受新沂市科学技术协会委托,新沂市建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 新沂市科技馆展品采购 采取竞争性磋商发布公告方式进行采购。如贵单位有意与本单位合作,请按以下要求参加磋商。
第一章 项目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新沂市科学技术协会
项目名称:新沂市科技馆展品采购
项目编号:JSZC-320381-XYJD-C2023-0008
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获取招标文件:
(一)获取时间:
2024年1 月 3日至2024年 1月 10日 9:30(北京时间)
(二)获取方式:
(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①登录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②“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详见附件)。投标客户端工具及供应商操作手册可访问徐州市政府采购网,选中“业务工作”,“下载专区”进行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
(2)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3)售价:免费。
三、响应文件提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 月 17 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线上开标地点: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5.3(一)投标人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的特定条件
无。
5.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
④“信用中国(江苏徐州)”网(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磋商结束前;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
六、项目预算金额:80万元,本项目不接受超过80万元以上报价。
七、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采购需求》,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为货物。
八、合同草案条款: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合同草案条款》。
九、报价要求:
1、供应商报价为要约,采购人无承诺表示时视为未成交,采购人认为必要时可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或采取其它方式采购。
2、按照《磋商报价表》要求填写首次报价: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磋商报价表》。
3、报价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有漏报或不报的,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本项目的报价中而不予支付。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第二章 招标代理服务费
十、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新沂市建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见附件。
第三章 响应文件
十一、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第一部分 基本要求
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电子响应文件要求
(1)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响应时间,使用“政府采购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对 CA 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人应凭CA数字证书以及自备的能够登录“苏采云”系统的笔记本电脑,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4年 1 月 17 日 北京时间09:30分。
(4)供应商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
(5)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原件扫描上传。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①登录 http://jszfcg.jsczt.cn/ ,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②“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苏采云”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下载》。
投标客户端工具及供应商操作手册可访问徐州市政府采购网,选中“业务工作”,“下载专区”进行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
(2)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3)售价:免费。
(4)技术支持
如有疑问,请联系客服人员。(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7:00)
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遇到任何问题,请联系
电话:0516-67669051 、0516-67669158
附:
① 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13&articleid=a5520682-d9b1-4ff4-b46c-e9a09d1c7d08
② 供应商报名和标书制作: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13&articleid=1d984549-f767-40c7-8647-cbbd55af52da
③ 供应商开标视频流程: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13&articleid=9614c442-efd2-44c4-9b6f-2aed99840c8e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
(2)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章的;
(3)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4)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响应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第二部分 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磋商报价表》(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分项报价表》(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三)其他文件,包括:
1、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1)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以上原件扫描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供应商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人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各一份)(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
(3)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12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注:中小微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中小企业需满足的条件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
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扫描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具体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为准。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
2、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3、偏离表(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4、评分标准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方案等(格式自拟);
5、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
注: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非必须提供)。
6、供应商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非必须提供)。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
第四章 磋商相关说明
十二、评审程序:
磋商方式:本次磋商采用“苏采云”系统中的视频会议,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磋商会议。请供应商在磋商前等候在开标大厅,随时接听磋商小组发出的磋商视频邀请(所有邀请等待时间2分钟,2分钟内被邀请的供应商无响应,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不再重复邀请)
本项目报价采用二轮报价,投标人应凭CA数字证书以及自备的能够登录“苏采云”系统的电脑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轮报价,如未报价,视为响应无效,将不参与后续评标。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技术方案)优劣(得分)顺序推荐。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按响应无效处理。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相关内容和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十三、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2、评审标准:本项目选用综合评分法,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报价、技术、综合实力、实施方案、售后服务,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附件《评分细则》。
十四、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十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 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合同签订等
十六、成交结果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以上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十七、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供应商不能提供有效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同时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八、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十九、成交结果公告
自在采购结果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法定网站发布成交公告,将采购结果告知采购当事人,成交结果在徐州政府采购网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上公布。
采购人:新沂市科学技术协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公司:新沂市建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
联系地址:新沂市新华路建委综合楼2号楼5楼。
第六章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二十、《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第七章 询问和质疑
二十一、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依法处理。
政府采购投诉网上平台,请登陆江苏政务服务网站(http://xzxy.jszwfw.gov.cn),选择新沂市--个人服务--按部门--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在线办理前须注册江苏政务服务网站帐号)。
质疑接收人:*** 联系电话:***
地址:新沂市新华路建委综合楼2号楼5楼
新沂市科技馆展品采购采购文件.doc
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