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标讯】苏州新主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苏州新区狮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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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苏州市 | 采购单位 | 苏州新主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苏州新区狮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垃圾分类督导员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标讯】苏州新主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苏州新区狮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垃圾分类督导员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受苏州新主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苏州新区狮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所需的垃圾分类督导员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垃圾分类督导员服务项目
二、招标需求:
(一)服务内容:垃圾分类督导员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24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招标编号:SZXY2023-ZXZB-G-076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陆佰捌拾柒万陆仟元整(¥***.00元),其中一标段:人民币贰佰柒拾叁万陆仟元整(¥2736000.00元),二标段:人民币肆佰壹拾万零肆仟元整(¥4104000.00元)。
五、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B、投标人需具备以下特殊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出示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办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同时须出具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提供投标人与其他企业个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说明,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或天眼查等企业信总查询平台的查询页完整截图,并对查询结果中体现的与其他企业个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如实作出对应的文字说明如提供虚假材料,则切行果由供应商自负)。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5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时作自动放弃。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售后一概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九、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1月08日09:00 -09:30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8日09:30整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08日09:30整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备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E-mail: guoxincaizhao@126.com
联系人:徐 工 136-2112-1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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