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泰州市 发布日期: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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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泰州市 采购单位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永华房地产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询价邀请函
江苏永华房地产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受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并提请注意下列相关事项: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SZCLS-321203-202324175
3.项目预算(最高限价):45万元
4.采购需求:猪肉、家禽、水产、牛肉、羊肉、冷冻食品、鸡蛋、蔬菜、豆制品、水果、大米粮食、油、调料品、干货、杂粮类等食堂原材料的采购及配送。
5.采购方式:询价
6.合同履约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
4.具备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以下特定条件:供应商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询价采购文件的购买  
1.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30。
2.地点:现场或电子邮箱
3.方式:现场或电子邮箱报名,将报名费转账凭证发送至邮箱3749216@qq.com,备注项目名称确认报名。支付宝汇款账号3749216@qq.com。
4.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询价时间、地点
询价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2日8:30。
询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9:00。
询价文件接收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华诚大厦A座11楼B区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     电话: ***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港城东路1号
2.代理公司:江苏永华房地产造价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华诚大厦A座11楼B区
(六)本采购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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