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增设高速公路测速点位交通标志标线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增设高速公路测速点位交通标志标线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连云港市 | 采购单位 |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中新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增设高速公路测速点位交通标志标线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 XZP2023121300105
项目名称: 增设高速公路测速点位交通标志标线工程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条件
增设高速公路测速点位交通标志标线工程(招标项目编号:LYGJJ-ZXZC-2023-12001-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项目概况增设高速公路测速点位交通标志标线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标段编号:LYGJJ-ZXZC-2023-12001-1项目名称:增设高速公路测速点位交通标志标线工程预算金额:44.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采购需求:增设高速公路测速点位交通标志标线工程,包括交通标志制作安装、标线施划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市区高速公路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质量标准:合格合同履行期限(工期):45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有二次(最后)报价环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 2021 年或2022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磋商供应商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3)磋商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项目所在地投标承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4)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2)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磋商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请委托代理人携带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发送至894411803@qq.com邮箱,于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20日17:30:00到江苏中新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报名前请与招标代理公司电话联系。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博大新城商务大厦D座11楼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五、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电子版1份六、评标方法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竞争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系人:***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中新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博大新城商务大厦D座11楼联系人:*** 电话:*** 江苏中新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90号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江苏中新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郁洲南路博纳花园西沿街ABCD楼西沿街D楼1127-1128室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894411803@qq.com详情请下载附件!
项目名称: 增设高速公路测速点位交通标志标线工程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条件
增设高速公路测速点位交通标志标线工程(招标项目编号:LYGJJ-ZXZC-2023-12001-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增设高速公路测速点位交通标志标线工程,包括交通标志制作安装、标线施划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范围 | 增设高速公路测速点位交通标志标线工程;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3-12-22 15:00 |
开标地点 | 连云港市海州区博大新城商务大厦D座11楼 |
其他
项目概况增设高速公路测速点位交通标志标线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标段编号:LYGJJ-ZXZC-2023-12001-1项目名称:增设高速公路测速点位交通标志标线工程预算金额:44.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采购需求:增设高速公路测速点位交通标志标线工程,包括交通标志制作安装、标线施划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建设地点:连云港市市区高速公路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质量标准:合格合同履行期限(工期):45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有二次(最后)报价环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 2021 年或2022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磋商供应商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3)磋商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项目所在地投标承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4)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2)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磋商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请委托代理人携带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发送至894411803@qq.com邮箱,于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20日17:30:00到江苏中新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报名前请与招标代理公司电话联系。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博大新城商务大厦D座11楼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五、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电子版1份六、评标方法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竞争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系人:***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中新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博大新城商务大厦D座11楼联系人:*** 电话:*** 江苏中新至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3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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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郁洲南路90号
联系人: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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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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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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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洲南路博纳花园西沿街ABCD楼西沿街D楼1127-112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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