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新建高压氧室、核医学中心跟踪审计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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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淮安市 | 采购单位 | 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新建高压氧室、核医学中心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受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委托,江苏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新建高压氧室、核医学中心跟踪审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JH磋商HA2023-1205
项目名称: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新建高压氧室、核医学中心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万元
最高限价:29万元
采购需求:对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新建高压氧室、核医学中心跟踪审计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服务周期为准,包含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
(2)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4.1 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有签订合同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师),土建专业(有效期内)。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
本次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磋商小组对磋商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磋商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
三、磋商公告发布及获取文件
1、磋商公告在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
2、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 2023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士康路33号1幢1-6商业门面房
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先将报名资料线上发送邮箱(843780564@qq.com)报名,代理单位审核无误后统一缴费。
售价:报名及磋商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下午15点00分
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淮河东路1号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教学办公楼3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下午15点00分
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淮河东路1号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教学办公楼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是指制作本响应文件时纸质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包括一份正本和贰份副本),详见第二章第16条和17条要求。
2、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淮河东路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士康路33号1幢1-6商业门面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JH磋商HA2023-1205
项目名称: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新建高压氧室、核医学中心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万元
最高限价:29万元
采购需求:对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新建高压氧室、核医学中心跟踪审计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服务周期为准,包含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施工全过程跟踪审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
(2)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4.1 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有签订合同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师),土建专业(有效期内)。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
本次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人组织磋商小组对磋商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磋商供应商的资质条件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
三、磋商公告发布及获取文件
1、磋商公告在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
2、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 2023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士康路33号1幢1-6商业门面房
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先将报名资料线上发送邮箱(843780564@qq.com)报名,代理单位审核无误后统一缴费。
售价:报名及磋商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下午15点00分
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淮河东路1号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教学办公楼3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2日下午15点00分
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淮河东路1号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教学办公楼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是指制作本响应文件时纸质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包括一份正本和贰份副本),详见第二章第16条和17条要求。
2、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安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 址: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淮河东路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锦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士康路33号1幢1-6商业门面房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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