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锦香花苑小区新增四分类垃圾箱体及迁移垃圾分类房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锦香花苑小区新增四分类垃圾箱体及迁移垃圾分类房采购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盐城市 | 采购单位 | 阜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德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锦香花苑小区新增四分类垃圾箱体及迁移垃圾分类房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锦香花苑小区新增四分类垃圾箱体及迁移垃圾分类房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锦香花苑小区新增四分类垃圾箱体及迁移垃圾分类房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6.67万元
4.最高限价:16.67万元
5.项目概况:锦香花苑小区新增四分类垃圾箱体及迁移垃圾分类房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锦香花苑小区新增21个四分类垃圾箱体,移除南门东侧一处垃圾分类房至向阳人家小区,具体内容和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7、供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安装地点。
8、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标准。质保期2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
3、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终止(中止)招标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2月7日8:30至 2023年12月12日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方式:本项目采用微信报名(微信账号:15189249440(郭工),报名费2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或项目介绍信扫描件(注名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阜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南大厦A座31层)3113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采购人。
2、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条款。
3、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31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德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城南大厦A座一楼北门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2023年12月7日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锦香花苑小区新增四分类垃圾箱体及迁移垃圾分类房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锦香花苑小区新增四分类垃圾箱体及迁移垃圾分类房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6.67万元
4.最高限价:16.67万元
5.项目概况:锦香花苑小区新增四分类垃圾箱体及迁移垃圾分类房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锦香花苑小区新增21个四分类垃圾箱体,移除南门东侧一处垃圾分类房至向阳人家小区,具体内容和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7、供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安装地点。
8、质量要求:合格标准,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标准。质保期2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要求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即不属于中小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请各供应商予以关注。
3、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终止(中止)招标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2月7日8:30至 2023年12月12日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方式:本项目采用微信报名(微信账号:15189249440(郭工),报名费2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或项目介绍信扫描件(注名联系人、电话和电子邮箱)。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阜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南大厦A座31层)3113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采购人。
2、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条款。
3、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31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德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城南大厦A座一楼北门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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