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住建监管]扩建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苏州市 发布日期:2023-12-08

【招标公告】[住建监管]扩建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苏州市 采购单位 常熟科弘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筑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扩建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扩建生产及辅助用房已由 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常开管投备〔2023〕2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科弘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扩建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弘路1号
2.1.2建设规模:扩建生产及辅助用房1座,新增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18米,吊车吨位约10吨,最高檐高16米,地上1层。
2.1.3合同估算价:约1038万元,含设计费、工程设备材料采购费、施工费及相关配套服务等所有费用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含设计、采购、施工):145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24年1月8日,施工开工日期:2024 年2月26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5月31日
2.1.5 其他: (1)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确保能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如需)。
备注:承包人完成设计任务后,发包人将对该设计成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承包人修改后仍无法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材料货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2招标范围:
包括设计、采购、施工,为EPC总承包工程。主要内容包括:
 
2.2.1工程设计:完成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方案设计;中标后中标人的方案设计需进一步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补充、修改,深化为初步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在审批通过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如需)。
2.2.2货物及材料采购: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
2.2.3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原有构筑物拆除、水电、消防、暖通、钢结构、商品砼、相关配套工程等,并达到招标人使用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格: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资格之一:①注册建造师或②注册建筑师或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④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自 2020 年 10 月 01 日投标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为 800万元(或以上) 的房屋建筑工程。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须由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合体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6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申请人办理投标申请、资格审查、开标等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7 日 8 时 30分至 2023年12月13日 16时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分中心(http://218.4.45.172:8086/dlrk/019003/019003002/changshu.html)。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3 年12月27日 9 时 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网上上发布。
9. 一般说明
9.1 企业可以使用 CA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中“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预览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 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请及时更新。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 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9.4 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 CA 锁,咨询电话: 0512-52822187。
9.5 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6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人民币 20万元整(当年度最新公布的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房建总承包类)为 A 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综合考评等级(房建总承包类)为 B 的投标人减半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或支票或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以上保证金形式投标单位只须任选其中一种递交。
9.7 项目规模: 新建建筑面积约4200平方米,最高檐高16米,地上1层,最大单跨跨度18米。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常熟科弘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弘路1号
联系人: ***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筑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人民路4555号繁花中心写字楼A楼西座6幢1618室
联系人:***
电话: ***
2023年12月 7日
11. 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3 年 12月 7日至 2023 年 12月 13日
12. 友情提示
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到下载中心下载《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http://218.4.45.172:8086/cssfzx/032004/csCity_moreinfo.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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