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镇江市主城区污水管网完善一期工程项目镇江市主城区污水管网完善一期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镇江市 发布日期:2023-11-25

【招标公告】镇江市主城区污水管网完善一期工程项目镇江市主城区污水管网完善一期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镇江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标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镇江市主城区污水管网完善一期工程项目镇江市主城区污水管网完善一期工程项目设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ZJS20230390100100100000
镇江市主城区污水管网完善一期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镇江市水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镇江市主城区污水管网完善一期已经镇发改投资发〔2023〕58号批准实施,上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财政统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设计投标。 江苏省标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镇江市主城区范围内
2.工程规模:象山路、金润大道、天桥支路、朱方路、雩龙路穿金港大道段市政污水管网的完善改造,部分污水管段排查、维修。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3999万元。
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提交成果文件供甲方审核。
4、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6 月 1 日
5、招标控制价:130万元
6、质量标准:设计必须满足现行国家相应规定要求。
三、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设计单位根据污水管网完善的需要,对管线排查、检测、测绘提出要求,并全程跟踪排查、检测、测绘工作进展,及时整理排查、检测、测绘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存在问题的管网制定有针对性的完善方案,并提供完整的设计施工图纸。
其他说明:本项目设计成果内容及深度按照国家、省关于工程设计的要求,设计成果包括说明书、图纸等。通过文字、图纸(说明、图集)表达设计方案。
每位投标人可参与上述最多 1个 标段的投标。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2年12月至2023年02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提交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8)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
5.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4)、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六、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评标办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投标报价 10 分,  投
标人综合实力 40 分、技术方案 50 分。
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标书中各项分值相加分值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标候选人,依此类推。若最高分值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投标人时,投标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报价相同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确定中标单位。
(1)投标报价分 (10 分)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1)
 
投标报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2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10分

 
(2)投标人综合实力和服务 (40 分)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1)
 
 
 
 
 
 
 
 
 
 
主要负责人及团队构成
(1) 项目负责人: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得2分。本项最高可得 2分。(提供证书原件上传,否则不得分)。
(2) 项目组成员:
项目团队成员搭配合理、专业配备齐全,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团队拟投入以下专项负责人
1、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 2 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 2分。
3、测量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师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 2 分。
4、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及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 2 分。
5、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 2 分。
 
本项最高可得 10 分。(上述所需专业人员以提供的注册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若上述证书不能反映其专业,则以毕业证书上专业为准,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2年12月至2023年02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上人员不得重复计分)。
 
 
 
 
 
 
 
 
 
 
 
12分

 
 
 
 
 
 
 
 
 
 
(2)
 
 
 
 
 
 
 
投标人综合实力
 
(1)投标人管理制度
投标人通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2 分 ,(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通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的 加 2 分 (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通过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 ,(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通过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2 分,(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通过有效期内的信息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 (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本项最高可得 10 分。 
(2)投标人服务能力
投标人须提供本地化服务。承诺能够满足1小时内响应到达现场的,并在镇江设立分子公司机构的得3分,需提供营业执照并提供承诺。本项最高可得3分。 
(3)投标人荣誉
①投标人获得过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荣誉得1分。(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本项最高可得1分。
②投标人获得过有效期内的由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荣誉得1分。(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本项最高可得1分。
③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或获奖文件日期或网站公告日期为准)获得过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设计企业”荣誉得1分。本项最高可得1分。
 
 
 
 
 
 
 
16分
 
 
(3)
 
投标人设计项目业绩
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证明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总投资2500万及以上市政雨污水管道疏通、检测、管道修复设计项目或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设计项目业绩的,有 1 个得2 分。本项最高可得 6 分。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设计项目业绩不重复加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及竣工证明原件上传,如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证明项目业绩规模等信息,还须提供业主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否则不得分)。
 
 
 
6分
(4)
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得2分,投标人具有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得1分。(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本项最高可得2分。
(2)投标人具有测绘甲级资质的得2分,投标人具有测绘乙级资质的得1分,(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本项最高可得2分。
(3)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得2分,投标人具有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得1分,(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本项最高可得2分。
6分

 
 
( 3)  技术标(50 分)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1)
 
对本项目的理解
 
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涉及的规划、区域具体情况熟悉程度,工作内容思路是否清晰,工作范围和目标是否明确等方面综合评分:优5分、良4分、中3分、一般1-2分,不提供不得分。
 
 
5 分
 
 
 
 
 
 
 
 
 
 
 
 
 
 
 
 
(2)
 
 
 
 
 
 
 
 
 
 
 
 
 
 
 
 
技术方案
现状问题分析:
投标人需充分了解管线情况,结合现状管线情况对管道横断面布置进行深入研究,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现状理解的准确性及透彻性等方面综合评分:优12-15分、良8-11分、中4-7分、一般1-3分,不提供不得分。 
 
 
15分
 
 
 
 
 
 
 
 
 
 
 
 
 
 
 
 
 
 
39 分
污水管网完善一期工程设计方案:
投标人需通过方案比选,提出切实可行的设计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设计方案是否详实、可行等方面综合评分:优12-15分、良8-11分、中4-7分、一般1-3分,不提供不得分。
 
 
15分
污水管网完善一期工程设计保证措施:
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工作质量保证措施、工作进度保证措施、工作安全保证措施等综合评分:优5分、良4分、中3分、一般1-2分,不提供不得分。
 
 
 
5分
投标人对后续服务的承诺:评委根据投标人做出的后续服务承诺等综合评分:优4分、良3分、中2分、一般1分,不提供不得分。
 
 
4分
 
(3)
 
工作进
度计划
比较各投标人项目整体工作进度计划及任务划分 、进度控制是否合 理 、关键时间节点把握是否科学准确 :优5-6分、良3-4分、一般1-2分,不提供不得分。
 
 
 6 分
 
 
6 分

 
 
评分细则说明:
1 、技术标得分应取所有技术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 、认定投标人业绩以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为准,提供的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需能明确的反映项目内容、合同时间等关键因素,否则不予加分,无原件扫描件不得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 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 、评分计算时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5 、技术方案内容总篇幅不得超过 150 页,每超出 1 页扣 0.1 分,扣完为止。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18日00:00至2023年04月24日24:00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网上支付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0 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7.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05月09日9时35分。(初定时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其他
 8.1 本招标公告中由招标人自行填写的部分,填写的内容仅限于对应条款的相应要求,填写其他内容和要求的,填写内容和要求无效。
 8.2 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企业诚信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录入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诚信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8.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8.4 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企业资质类别、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将被公示1个月,在公示期间,其他国有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拒绝其投标。
 8.5 异议与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通过“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提出。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8.6本次投标不提供投标补偿金,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 江苏省镇江市招商北固湾19幢9楼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镇江科技产业园8幢102#
联系人: ***                                  联系人: 张工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10.2 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 0511-85026039/85026075 联系电话: 0511-85032867/85026045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  
 10.3 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 CA签章办理指南: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负责人 (电子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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