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睢宁县睢城实验小学探索楼及门卫室外墙粉刷真石漆工程竞争性磋商

所属地区:江苏徐州市 发布日期: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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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徐州市 采购单位 睢宁县睢城实验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 徐州汇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探索楼及门卫室外墙粉刷真石漆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探索楼及门卫室外墙粉刷真石漆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徐州汇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睢宁县睢河北路碧桂雅园东门北30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睢采磋(2023)XZHQ20231115
项目名称:探索楼及门卫室外墙粉刷真石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94436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94436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项目所有内容并通过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2.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3日  至 2023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徐州汇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睢宁县睢河北路碧桂雅园东门北30m)。
方式:请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加盖鲜公章):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到公司现场领购(U盘自备)。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睢宁县睢河北路碧桂雅园东门北30m徐州汇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睢宁县睢河北路碧桂雅园东门北30m徐州汇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翟工
联系电话:***
地址:睢宁县睢河北路碧桂雅园东门北30米。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四)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睢宁县睢城实验小学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人民西路518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徐州汇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睢宁县睢河北路碧桂雅园东门北30米。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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