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仪征市人民医院购售电业务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扬州市 发布日期: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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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扬州市 采购单位 仪征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仪征市人民医院购售电业务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17年8月9日,江苏省下发了“苏政办发[2017]110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能源监管办江苏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和江苏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及“苏发改能源发〔2017〕937号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江苏省配电网业务放开技术规范纲要》的通知”。在此政策背景下,我院响应政府号召,节约单位成本,现就电力市场化购售电业务进行院内询价,欢迎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参与。
一、项目名称:仪征市人民医院购售电业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2024年仪征市人民医院用电市场化购售,2024年预估用电量约900万千瓦·时。
三、报价售电公司资质要求:
1、报价售电公司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售电公司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售电公司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企业,营业范围须载明售电或者配售电业务,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售电公司公章);
2)售电公司必须是已在江苏省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并通过公示的售电公司(须提供江苏电力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的“售电公司注册生效通知”复印件并加盖售电公司公章);
3)售电公司所提供的资质应是售电公司的,而不是其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售电公司参加报价。
四、报价要求
1、本次询价采购货物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金额单位以元表示。
2、本项目采用全包方式,售电公司的报价包括全部服务的价格、人工费用、合理利润、税收等其他相关的所有费用。
3、本次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以及有选择性的报价。
4、报价售电公司必须按照附件格式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且报价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并须在密封口处加盖报价售电公司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接收。
5、报价截止时间、地点:2023年11月25日下午15:30 ;仪征市人民医院后勤保障科(基建办),电话:0514-83450198。
6、报价文件应于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送达仪征市人民医院后勤保障科。在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拒收。
五、本次询价比价标准:
综合优惠幅度最大的报价单位为最终成交单位。
注:如成交售电公司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售电服务,采购单位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罚,请各报价售电公司慎重考虑(采购单位将对成交售电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后,以确定其合格供货人资格)。
仪征市人民医院
2023年11月20日
售电采购询价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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