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胡庄镇二级乡镇专职消防站车辆器材采购采购公告(二)

所属地区:江苏泰州市 发布日期:2023-11-18

【招标公告】胡庄镇二级乡镇专职消防站车辆器材采购采购公告(二):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泰州市 采购单位 泰州市胡庄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胡庄镇二级乡镇专职消防站消防器材及通信设备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泰州市胡庄镇人民政府的 胡庄镇二级乡镇专职消防站消防器材及通信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华强招标代理(或通过邮箱196673901@qq.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29日14 点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03-HQGC-C2023-0076          
项目名称:胡庄镇二级乡镇专职消防站消防器材及通信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5万元
最高限价:3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消防器材采购,包含但不限于消防水带、有毒气体探测仪、机动消防泵等一批器材及通讯设备。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消防器材质保期不低于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合同履行期届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企业法人,须具备本次项目所需服务能力。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供应商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由于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成交供应商设备或设备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政程序索赔等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以及采购人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华强招标代理
方式:持有效证件(如: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现场获取,或者将有效证件扫描,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电子邮件地址:196673901@qq.com。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文件费汇款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医药高新区支行
账号:632099073
请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等情况,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向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四、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时间:2023年11月29日14点00分-14点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西侧
五、开启(开标时间)
时间: 2023年11月29日14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西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
注意事项: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 1份   副本 2 份
3.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持法人代表(负责人)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于开标前当面提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泰州市胡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泰州市胡庄镇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西侧
邮政编码:2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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