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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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徐州市 | 采购单位 | 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 XZP2023111500012
项目名称: 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建设单位: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
招标条件
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编号:ZWKXZ20231036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项目概况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WKXZ2023103682、项目名称: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3、预算金额:人民币40.7万元(含税)4、采购需求:包含食材加工、服务及九楼食堂除卫生间外的保洁服务、厨余垃圾清理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5、服务期:12个月。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2、获取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cswy.com/,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供应商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邮件命名:公司全称+项目名称)发送至联系人邮箱(lvbi.jswy@c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电话:***)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招标文件。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项目简称+标书费”。供应商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报名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4、汇款信息如下:开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账 号:9558 8543 0100 2835 087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江苏淮海科技城·数字经济产业园6号楼9层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投标文件的接收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北京时间09:30)前。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江苏淮海科技城·数字经济产业园6号楼9层开标室。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二)询问和质疑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接收人:*** 联系电话:***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江苏淮海科技城·数字经济产业园6号楼9层。(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四)终止招标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五)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徐州市公安局https://gaj.xz.gov.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地址:和平路地铁大厦院内联系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江苏淮海科技城·数字经济产业园6号楼9层联系人:*** ***2023年11月15日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
地址:
和平路地铁大厦院内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幢10层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lvbi.jswy@chinaccs.cn详情请下载附件!
项目名称: 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建设单位: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
招标条件
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编号:ZWKXZ20231036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详见公告 |
范围 | 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3-12-06 09:30 |
开标地点 | 详见公告 |
其他
项目概况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WKXZ2023103682、项目名称: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采购3、预算金额:人民币40.7万元(含税)4、采购需求:包含食材加工、服务及九楼食堂除卫生间外的保洁服务、厨余垃圾清理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5、服务期:12个月。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2、获取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cswy.com/,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供应商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邮件命名:公司全称+项目名称)发送至联系人邮箱(lvbi.jswy@chinaccs.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电话:***)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招标文件。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交纳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方式,账户名称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项目简称+标书费”。供应商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报名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4、汇款信息如下:开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账 号:9558 8543 0100 2835 087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3年12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江苏淮海科技城·数字经济产业园6号楼9层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一)投标文件的接收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北京时间09:30)前。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江苏淮海科技城·数字经济产业园6号楼9层开标室。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二)询问和质疑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接收人:*** 联系电话:***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江苏淮海科技城·数字经济产业园6号楼9层。(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四)终止招标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五)说明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徐州市公安局https://gaj.xz.gov.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地址:和平路地铁大厦院内联系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江苏淮海科技城·数字经济产业园6号楼9层联系人:*** ***2023年11月15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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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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