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宿迁电商园区电商第一街改造提升项目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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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宿迁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宿迁正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宿迁电商园区电商第一街改造提升项目方案设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宿迁电商园区电商第一街改造提升项目方案设计(工程名称)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JSJY1110002012139002001
本招标项目宿迁电商园区电商第一街改造提升项目方案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招标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市宿豫区,北至博大学府小区围墙,南至洪泽湖东路人行道外侧,西至牡丹江河景观带,东至汉江路。
1.2 工程招标范围:
项目占地面积约16936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7031平方米,景观面积约122329平方米(其中道路43495平方米,绿化81474平方米)。总投资约1586万元。
1.3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提交方案文本。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7日内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方案设计文件提交后7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 50%,设计方案通过评审并确认后7日内支付至总合同款的100%。
1.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主要包括园区内景观改造提升、室外标识系统设计、VIS设计等三部分。
1.7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设计内容包括园区内景观改造提升:结合园区现状情况,对现有道路系统优化提升、机非停车位分布点位规划,局部可结合景观小品增加小游园,满足休闲、休憩功能,整体绿化以保留为主,风格简洁、通透。室外标识系统:包括路灯、景观灯、导视系统等专项设计。VIS设计:通过对园区LOGO优化设计、完成电商管委会相关事务用品类设计(如名片、信纸、文件袋等)、园区第一街范围内室内导视系统等进行统一设计。
1.8 本项目预算价为6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60万元,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R 综合评估法;
具体评标细则如下:
(1)投标报价 10 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 C=A×K,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 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人员配备15分;
(3)投标人业绩、奖项、资信20 分;
(4)技术部分55分。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或园艺等专业)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或毕业证书,以评审专业或毕业证专业为准);
4.3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3.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3.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5年的。
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4.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4.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4.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4.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4.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4.7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5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2023年1月(含)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6 其他条件:
4.6.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6.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6.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6.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5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5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3年11月21日下午17时30分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
(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5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9280095-5;新点软件张工0527-84396020。
5.2网上下载招标文件CA锁办理: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咨询电话:0527-84396024。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 年11月24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ssoLogin)的供应商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
6.3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和投诉
7.1 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2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 ***。
7.3 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 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宿迁正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电商产业园区B16栋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盛德商务大厦1903、1905室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2023 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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