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扬州市 |
采购单位 |
扬州广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3年11月份第2批非物资类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扬州广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11月份第2批非物资类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项 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XGS-YZ-B-202311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扬州广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11月份第2批非物资类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 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附件,招标人为扬州广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仪禄高速杆迁项目(35-110kV部分)输变电劳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仪禄高速杆迁项目(35-
110kV部分)输变电劳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3日 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17日 12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1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附件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扬州广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纪委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扬州广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扬子江中路541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gyjt@s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4号长江航运中心B座8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yzhyjt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扬州广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份第2批非物资类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XGS-YZ-B-20231102
1.招标条件
项目采购人为扬州广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并委托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 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 目应答。
3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 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应答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
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应答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三十三条重大问 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 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 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即使应答人在 应答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 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但在发送中标通知书之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即使 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但在发 送中标通知书之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2应答人须满足相应采购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3除需求一览表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4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 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除需求一览表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应答。
3.7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布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7日12:00(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以下简称:ETP2.0)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获取采购文件。
未注册供应商请按照ETP2.0首页“注册”指引及时注册。未办理电子钥匙的,请登录ETP2.0首页“下载专区”→“平台注册”→“电脑配 置及电子钥匙”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办理流程。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应答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 匙导致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失败,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应答人应妥善保管ETP2.0账号和密码,以及电子钥匙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应答人自行承 担。
4.2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5.应答文件的提交
5
5.1本次采购项目接受电子应答文件及纸质应答文件(仅指投标保函,采购人不接受其他纸质应答文件)。
应答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09:00。应答人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采用相应的投标工具将电子应答文件提交至采购人招投标信息 系统,采用投标保函提交应答保证金的,须将投标保函原件、查验回单原件同时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4 号长江航运中心B座8楼,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件人:
*** 联系电话:
***)。
采购信息系统:
(1)ETP2.0(https://sgccetp.com.cn/portal/#/)。
(2)苏电产业智慧采购平台(https://bid.js.sgcc.com.cn/cyzb/fwdt/index.html#/login),以下简称:苏电平台。
投标工具:
(1)国网离线投标工具(对应ETP2.0)。请各应答人在ETP2.0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投标工具安装”下载并安装。操作手册及注 意事项见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操作手册”。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平台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10-63411000转2。
(2)江苏离线投标工具(对应苏电产业智慧招标平台)。请各应答人在苏电平台首页“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离线投标工具。(非苏电平台会员无法正常使用该工具,请在苏电平台首页点击“注册”并按照指引及时注册会员)操作问题联系平台系统运维支持,电 话:025-85085187。
递交流程:
(1)请应答人至ETP2.0系统首页(https://sgccetp.com.cn/portal/#/)下载最新版供应商投标工具,导入ETP2.0系统下载的sgcc 数据包,完成ETP2.0系统供应商投标工具上价格填写,最后在ETP2.0系统供应商投标工具上填写价格(含报价明细文件)、保证金,应答 人必须于应答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报价至ETP2.0系统(获取应答文件之后可操作)
(2)请应答人至“苏电产业智慧平台”(https://bid.js.sgcc.com.cn/cyzb/fwdt/index.html#/login,下载专区下载最新的 离线投标工具上传应答文件。具体步骤详见“下载专区”-苏电产业智慧采购平台(应答人用户手册)。
6.应答保证金
应答保证金可采用年度保证保险、年度保证金、批次保证保险、批次保证金、批次保函中的任一种形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应答 人须知。
6
a.如按批次办理保证金,各标保证金缴纳金额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应答人须知。以此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应答人,请在汇款时备注栏 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阿拉伯数字半角格式,严禁填写除上述注明摘要信息之外的字符,否则按未递交应答保证金作否决投标处 理)应答人需将盖有银行印章的汇款凭证扫描件编入商务文件。
b.以投标保证保险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应答人,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与保险公司联系进行线上保单校验,同时将保单扫描件根据离 线投标工具提示上传。为保证保单及时有效,请尽早办理。保险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保费不退还。
c.以投标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应答人,须将投标保函原件、查验回单原件快递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保函扫描件编入商务文件。送达的投标保函原件和查验回单原件必须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寄到并签收。请各应答人尽早安排相关事宜,考虑节假日及快递 的原因,以免影响投标。
7.开标的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应答截止时间,在扬州广源丁山大酒店开标大厅公开开标(应答人无需到场),应答人通过腾讯会议参与开标,请提前下 载腾讯APP,会议号:789 035 4082,应答人可登陆ETP2.0使用本人CA证书电子钥匙查看开标报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国家
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苏电产业智慧采购平台(https://bid.js.sgcc.com.cn/cyzb/fwdt/index.htm l#/login)”上发布采购公告,采购公告将明确对潜在应答人的资格要求、发放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标等事宜。
9.授标原则
7
本批次不采用标包限授。
10.框架协议招标执行及协议终止(如有)
10.1 框架协议招标执行
10.2 框架协议终止
11.重要提示
11.1本次公开竞争性谈判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分标名称 | 谈判时间地点 | 备注 |
本批次所有 分标 | 具体谈判时间、地点以“ETP公共信息”发布 信息为准。 | 1、本次谈判第一轮报价公示给应答人方式: 2、本次谈判采用多轮报价方式,谈判期间采购代理机构 将根据谈判进度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portal/#/)中“公 共信息”栏发布各轮报价上传时间的通知,最终报价通 知时会在通知中明确该轮报价为最终报价(请在系统中 提交了第一轮报价的所有应答人按通知要求在国网电子 商务平台系统中下载后续轮次sgcc包并通过离线投标工具 提交后续轮次报价及报价明细)。 报价要求如下: 如第一轮报价放弃,则视为放弃此标包应答,无需特殊 说明;对于应答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者书面明确 不参与后续或最终报价的,以其最后一轮提交的有效报 价为准。(后轮次报价不得高于前轮报价) 3、如需谈判,也无需应答人到达谈判现场,拟采用邮件(加盖签章及签名)并辅助于录音电话方式进行,请各 |
8
分标名称 | 谈判时间地点 | 备注 |
| | 应答人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回复(加盖签章及签名)。 |
12.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国网江苏省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4号长江航运中心B座8楼
咨询范围:招标项目相关疑问、澄清
联系人:
*** ***
电子邮箱:
咨询范围:财务总咨询
联系人:周华 18913881977
咨询范围:苏电产业智慧采购平台系统上报相关疑问
联系人:025-85085187
咨询范围:国家电网公司电工交易专区平台系统上报相关疑问
联系人:010-63411000转2
招标人:扬州广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541号
联系人:
***
业务监督电话:025-8483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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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范围:年度保证保险、批次保证保险
联系人:任荣(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18551667603
业务投诉电话:025-84835802
13.合规声明
本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 颁布或修订后实施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14.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依法必须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部分除外)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 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转载依法必须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或公示信息的,不得改变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的内容,须注 明信息来源,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法转载(包括但不限于改变内容转载、转载不注明来源、遗漏或不及时转载修改 或补充内容等)采购公告或公示信息、不得对采购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 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5.其他说明
可认定为串通应答的情形(《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严禁串通投标进一步规范投标行为的通知》(国家电网物资<2020>527号)实际采购过程中,一旦发现应答人或者应答文件有下列情形,可认定为串通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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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同应答人的应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电子应答文件通过同一台电脑制作、上传。
(二)、不同应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应答事宜,如同一个单位派人或者同一个人代表不同应答人购买采购文件、递交应答 文件、踏勘现场、提出异议、澄清答复、领取成交通知书等;通过邮件、快递形式寄出应答文件或收取成交通知书的,如不同应答人 寄出、收件地址或人员相同的。
(三)、不同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其存在串通应答的可能性极大,应当先行给予认定,除非应答人能够 证明其不存在串通应答的行为。
(四)、不同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应答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主要表现为应答文件错误表诉、错误计算或者笔误雷同,应 答文件内容整段内容一致,应答文件排版格式一致,应答文件呈等差数列或有规律性的百分比等。
(五)、不同应答人的应答文件上所加盖印章、签字相同的,不同应答人的应答文件相互混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六)、不同应答人的应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包括虽然经由应答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 一应答人或者个人的账户的。
(七)、采购实现电子化的情形下,不同应答人从同一应答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采购文件或者上传应答文件;不同应 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不同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应答文 件的除外)
(八)、举报人提供的应答人串通应答的证据,经相关部门核实属实的。
16.采购公告附件
1102 非物资
需求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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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击打开)
17.专用资格其他要求
一、安全质量要求:
(1)不得存在: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 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 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2)不得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安全黑名单”或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Ⅰ级 “安全负面清单”限入期限内。
(3)施工类标段: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安全A证),并提供安全A证持证人的 社保证明(缴纳时间至少包括公告发布日前一个月或公告发布当月)或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二、业绩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
(1)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2)施工类标段项目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署时间为准;设计、可研设计一 体化、监理、服务类标段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署日期,且无其他可以证明合同签署日期的文件,则该项业绩无效。若合同上 存在多个签署日期的,以最后一方签署的时间为准。
(3)工程业绩电压等级序列:1000(直流±1100、直流±800)千伏、750(直流±660)千伏、500(直流±500、直流±400)千伏、3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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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320)千伏、110(66)千伏、35千伏、10千伏等;
(4)转包分包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5)收 购 其 他 企 业,被 收 购 企 业 注 销 的,收 购 方 可 承 继 被 收 购 方 的 业 绩 ;
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承继原企业的业绩。
(6)近2年指:2021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前一日/邀请函发布前一日;
近3年指:2020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前一日/邀请函发布前一日;
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前一日/邀请函发布前一日
(7)业绩上传要求:
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应在至采购公告发布前一日/邀请函发布前一日及之前生成,并提供用户信息备查,必要时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实。
1.提供的项目业绩应与投标人所投标包在本批需求一览表中“企业业绩要求”列要求的业绩类型一致。
2.提供的项目业绩均应出具相关合同原件的关键部分(包括封面、合同协议书、签署页、关键条款等)和发票信息(提供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
三种发票中的一种,如因发票信息提供有误无法查验的,该业绩将不被认可)作为支撑材料(特别提醒:投标人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
平台查询投标发票状态);施工类标段项目还需同时提供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影印件作为业绩支撑
材料;
(8)框架协议项目业绩按框架协议合同数量计算。
三、主要人员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上传要求详见下表。提示:所有标包均需响应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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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证明材料 | 项目经理(适用 于施工类分标) | 项目负责人(适 用于设计类、可 研设计一体化类、监理类、服务 类分标) | 公告需求一览表“主要人员要求”列要求的其他 人员(适用于所 有分标) | 招标文件中要求 的其他人员(如 有) |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 书(安全B证) | √ | × | × | × |
资格证书(按公告需求一 览表“主要人员要求”列 提供) | √ | √(如有要求) | √(如有要求) | √(如有要求) |
职称证 | √(如有要求) | √(如有要求) | √(如有要求) | √(如有要求) |
学历证明 | √(如有要求) | √(如有要求) | √(如有要求) | √(如有要求) |
社保证明(缴纳时间至少 包括公告发布日前一个月 或公告发布当月) 或 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 √ | √ | √ | √ |
四、财务要求
提供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2020年至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公 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需出具成立年度(7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从成立年度次年起开始提供)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告且 不得出现连续亏损。
财政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非盈利性单位及律师事务所可不提供。上述单位需上传事业单位法人证影印件等支撑证明 材料。
五、施工类标段分包要求
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分包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14
⑴
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①变电(包括换流站、开关站)工程的构支架组立和一次、二次等电气设备安装工程;②送电线路(包括直流换流站的接地极线路)工程的组塔、架线和附件安装;③电缆线路工程的电缆安装(含敷设、连接)等进行专业分包。
⑵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专业分包给第三人。
⑶分包人资格能力要求见专用合同条款。
⑷承包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具体施工分包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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