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年产16.8万吨新能源电池关键材料及关联产品项目原料预处理车间工程总承包(EPC)

所属地区:江苏连云港市 发布日期:2023-11-12

【招标公告】年产16.8万吨新能源电池关键材料及关联产品项目原料预处理车间工程总承包(EPC):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江苏 连云港市 采购单位 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联产品项目原料预处理车间工程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公告
年产16.8万吨新能源电池关键材料及关联产品项目原料预处理车间工程总承包(EP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16.8万吨新能源电池关键材料及关联产品项目已由连云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连区开审备〔2023〕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年产16.8万吨新能源电池关键材料及关联产品项目原料预处理车间工程总承包(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内,纵三路(祥和路)以南、横三路(兴港路)以西。
2.1.2、建设规模:新建一座戊类车间,建筑面积4万平米钢结构门式钢架厂房,长200米,宽200米,层数为一层,最大单跨跨度为32米。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1.3、最高限价:11200万元。
2.1.4、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具体为:(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设计成果必须经业主确认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2)工程所有物资采购必须经业主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年产16.8万吨新能源电池关键材料及关联产品项目原料预处理车间工程总承包(EPC)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各阶段图纸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包括场地土方回填、土建(含配套设备基础)、桩基、钢结构、电气、给排水等工程施工,以及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能力,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单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3.3.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2、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0年1月以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或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4)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不予认可。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申请人)在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2)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不接受退休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3年4月-2023年9月。
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11日至2023年11月1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定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合格分21分)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如少于3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比较、打分,并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1:方案设计文件:35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4分
技术标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1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1.设计说明(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各专业设计说明。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2.总平面布局(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3.建筑功能(9分)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4.建筑造型(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
5.结构方案(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6.设备方案(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8.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
工程总承包报价(54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2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K(K取值为3%、3.5%、4%、4.5%,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本项目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为暗标制,暗标编制要求如下: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形式。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章节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正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可以上传彩色图片截图,但彩色图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4
项目管理机构(3分)
1、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
2、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得1分;
3、结构专业设计人员: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0.5分;
4、电气专业设计人员: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0.5分;
注:(1)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上述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如出现兼任,不重复计取得分。
5
工程业绩(1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2020年1月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本项只计取一个业绩的最高得分。
注:
(1)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2)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5)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类似业绩加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要求
9.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除外)。
9.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并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且CA密码锁(无需密封,单独递交)等也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递交。开评标结束后退还密码锁,未及时递交CA密码锁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9.3、开标过程中,工作人员将用投标人的网络投标CA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注: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故障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不适用该条款。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
9.4、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工业园祥和路8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9楼
联 系 人:***
电    话:***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7.0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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