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射阳县殡仪服务有限公司945KVA正式用电增容工程(A320924001000946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射阳县殡仪服务有限公司945KVA正式用电增容工程(A320924001000946001001)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盐城市 | 采购单位 | 射阳县殡仪服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射阳县殡仪服务有限公司945KVA正式用电增容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射阳县殡仪服务有限公司945KVA正式用电增容工程
招标公告
射阳县殡仪服务有限公司945KVA正式用电增容工程,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射阳县殡仪服务有限公司,资源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已落实。项目中的射阳县殡仪服务有限公司945KVA正式用电增容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 标 人:射阳县殡仪服务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射阳县殡仪服务有限公司945KVA正式用电增容工程;
1.3标段名称:射阳县殡仪服务有限公司945KVA正式用电增容工程;
1.4建设地点:射阳县境内;
1.5建设内容:本工程为射阳县殡仪服务有限公司945KVA正式用电增容工程,主要包括新增630KVA变压器、电缆井、电缆、更换高低压柜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1.6标段划分:上述招标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1.7最高投标限价:82.95万元;
1.8工期要求:45日历天,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需要;
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2月,竣工时间: 2024年01月;
1.9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1.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12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2.1.1.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具有电力行政监管部门核发的五级承装、五级承修、五级承试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1.3.业绩要求:无。
2.1.4.信誉要求: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1.6.其他要求:
2.1.6.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
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1.6.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3 年 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1.6.3.本工程项目部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项目部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2.1.6.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2.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含)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自 2023 年 8 月 1 日(含)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工程款支付办法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盐建建筑【2016】35号)文件精神要求,政府投资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工程款指按签订的合同价扣除《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发包人预留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其二项税金后的工程价款。工程实施中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的工程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工程初审结束,发包人根据初审结果付至80%的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若初审工作未结束,暂付至中标价的7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且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按照终审结果结清剩余工程款;
(4)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付款前,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增值税发票。
注: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农民工工资实行专户管理,并从工程第一次付款开始,扣留每次付款工程款的30%发放至农民工工资个人账户,剩余付至基本账户。因此,本项工程的工程款分两部分支付,第一部分是(农民工工资部分)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第二部分是(农民工工资以外的部分)汇入承包人基本账户,申请农民工工资时凭相关农民工工资支付材料申请(三账一册),并在农民工工资专户中扣留支付,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农民工账户中仍有余款,需按照建设单位相关要求提取剩余费用。注: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农民工工资实行专户管理,并从工程第一次付款开始扣留每次付款工程款的 30%发放至农民工工资个人账户,剩余付至基本账户。因此,本项工程的工程款分两部分支付,第一部分是(农民工工资部分)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第二部分是(农民工工资以外的部分》汇入承包人基本账户,申请农民工工资时凭相关农民工工资支付材料申请(三账一册),并在农民工工资专户中扣留支付,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农民工账户中仍有余款,需按照建设单位相关要求提取剩余费用。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 1.65 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09:00
5.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92.184.170:8191/TPBidder)获取招标文件 。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92.184.170:8191/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5.4特别说明:
(1)我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189 6194 5611 或 400 998 0000(请在工作时间拨打,感谢理解)
(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5-69083424。
(3)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盐城射阳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为: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92.184.170:8191/TPBidder),会员登录首页→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别的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方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计算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有排序的 1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一、清标
二、评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供货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2、详细评审
说明:
①最高投标限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以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②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③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④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K值一经确定,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废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⑤招标文件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82.95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
⑥材料暂估单价不得调整,如投标人变动材料暂估价的单价按无效投标条款执行。
四、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无效标处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射阳县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18.92.184.170:8191/BidOpening),按系统提示参加开标并完成开标有关程序。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射阳县殡仪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林苗圃境内西段与射阳县殡仪馆接壤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金御休闲广场1-109门市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招标公告
射阳县殡仪服务有限公司945KVA正式用电增容工程,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招标人为射阳县殡仪服务有限公司,资源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已落实。项目中的射阳县殡仪服务有限公司945KVA正式用电增容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 标 人:射阳县殡仪服务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射阳县殡仪服务有限公司945KVA正式用电增容工程;
1.3标段名称:射阳县殡仪服务有限公司945KVA正式用电增容工程;
1.4建设地点:射阳县境内;
1.5建设内容:本工程为射阳县殡仪服务有限公司945KVA正式用电增容工程,主要包括新增630KVA变压器、电缆井、电缆、更换高低压柜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图纸为准。
1.6标段划分:上述招标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1.7最高投标限价:82.95万元;
1.8工期要求:45日历天,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需要;
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2月,竣工时间: 2024年01月;
1.9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1.10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12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2.1.1.资质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具有电力行政监管部门核发的五级承装、五级承修、五级承试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1.3.业绩要求:无。
2.1.4.信誉要求: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1.6.其他要求:
2.1.6.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
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1.6.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3 年 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1.6.3.本工程项目部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等。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项目部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2.1.6.4.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2.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自 2022 年 11 月 1 日(含)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自 2023 年 8 月 1 日(含)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2.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工程款支付办法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盐建建筑【2016】35号)文件精神要求,政府投资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四项制度”。工程款指按签订的合同价扣除《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发包人预留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其二项税金后的工程价款。工程实施中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的工程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工程初审结束,发包人根据初审结果付至80%的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若初审工作未结束,暂付至中标价的70%工程款(包括以前支付);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且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按照终审结果结清剩余工程款;
(4)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付款前,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增值税发票。
注: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农民工工资实行专户管理,并从工程第一次付款开始,扣留每次付款工程款的30%发放至农民工工资个人账户,剩余付至基本账户。因此,本项工程的工程款分两部分支付,第一部分是(农民工工资部分)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第二部分是(农民工工资以外的部分)汇入承包人基本账户,申请农民工工资时凭相关农民工工资支付材料申请(三账一册),并在农民工工资专户中扣留支付,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农民工账户中仍有余款,需按照建设单位相关要求提取剩余费用。注: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农民工工资实行专户管理,并从工程第一次付款开始扣留每次付款工程款的 30%发放至农民工工资个人账户,剩余付至基本账户。因此,本项工程的工程款分两部分支付,第一部分是(农民工工资部分)汇入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第二部分是(农民工工资以外的部分》汇入承包人基本账户,申请农民工工资时凭相关农民工工资支付材料申请(三账一册),并在农民工工资专户中扣留支付,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农民工账户中仍有余款,需按照建设单位相关要求提取剩余费用。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 1.65 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09:00
5.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92.184.170:8191/TPBidder)获取招标文件 。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92.184.170:8191/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5.4特别说明:
(1)我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189 6194 5611 或 400 998 0000(请在工作时间拨打,感谢理解)
(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5-69083424。
(3)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盐城射阳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为: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92.184.170:8191/TPBidder),会员登录首页→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别的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方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计算投标人的报价得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有排序的 1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一、清标
二、评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投标承诺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授权委托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 …… |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供货期、质量标准、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货物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投标价格 |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 |
分包计划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 | …… |
2、详细评审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 投标报价部分: 10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A×K。K值取值范围为95%、96%、97%、98%,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A值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值)。 |
2.2.3 |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减0.9分,每下浮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任何情形(计算错误除外),不得更改。 |
说明:
①最高投标限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以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②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③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④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K值一经确定,不因后续资格审查废标、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⑤招标文件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82.95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为废标。
⑥材料暂估单价不得调整,如投标人变动材料暂估价的单价按无效投标条款执行。
四、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无效标处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省行政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射阳县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18.92.184.170:8191/BidOpening),按系统提示参加开标并完成开标有关程序。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射阳县殡仪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林苗圃境内西段与射阳县殡仪馆接壤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金御休闲广场1-109门市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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