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苏州市轨道交通6、8、11号线消防检测委外项目(2023-2024年)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苏州市轨道交通6、8、11号线消防检测委外项目(2023-2024年)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苏州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从事货物、工程和服务等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 | 项目名称 | 苏州市轨道交通6、8、11号线消防检测委外项目(2023-2024年)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苏州市轨道交通6、8、11号线消防检测委外项目(2023-2024年)竞争性磋商公告
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就其所需的苏州市轨道交通6、8、11号线消防检测委外项目(2023-2024年)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苏轨运商(02)2023-12号
2.项目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6、8、11号线消防检测委外项目(2023-2024年)
3.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捌拾捌万叁仟柒佰伍拾柒元贰角捌分(¥***.28元)。
4.采购需求:
本项目计划对6、8、11号线的车站、区间隧道、主变电所、车辆段、停产场、控制中心及各单体建筑物所有消防设备(设施)等进行消防检测。
检测周期:2023年对11号线所有消防设备、设施检测一次,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2024年分别对6、8、11号线所有消防设备、设施检测一次,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具体各线路的检测范围、消防检测设施详见第四章 磋商采购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财务要求:具有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申请人须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类企业,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hhxf.119.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申请人近5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5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须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0万人民币的地铁车站、机场、火车站、港口、商区、学校、医院、厂房等的消防设施检测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
5.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6.苏州市轨道交通6、8、11号线FAS委外维保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8.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如同一集团公司有多个供应商通过资审且均无意向退出,则该集团公司所有供应商资格审查均按不通过认定。
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5)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本项目。
9.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取消磋商资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申请人若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而受到有关部门处罚且正处于处罚期内的;
(3)磋商响应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被拒绝投标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报名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 16日16:00整;
(2)获取方式: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sz-mtr.com)本项目采购公告下方链接。
2、报名方式:报名时必须将报名表(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填写完整)、《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提交给本项目的采购联系人。
(1)如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报名材料发至采购人邮箱后wujianmin@sz-mtr.com,请与采购人电话联系(0512-66095915),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2)如采用现场报名的,请将报名材料递交至苏州市吴中区燕河路8号,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胥口车辆段综合楼855室。
(3)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 16日16:00整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9:30整(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3年11月21日9:30整起(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燕河路8号,苏州市轨道交通运营二分公司胥口车辆段综合楼84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1日9:30整(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燕河路8号,苏州市轨道交通运营二分公司胥口车辆段综合楼84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公告媒体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Http://www.sz-mtr.com)上发布。
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
八、其他明确事宜
1.如果至报名截止时间成功报名的供应商不足3家,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失败,采购人将重新发布公告。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谈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3.本项目执行《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
4. 谈判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称: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2.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燕河路8号
3.联系人:武女士
4.电话:0512-66095915
5.邮政编码:215000
十、监督部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处(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监督部
1.监督电话:0512-69899165;
2.监督邮箱:jhczyjyzx@sz-mtr.com
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就其所需的苏州市轨道交通6、8、11号线消防检测委外项目(2023-2024年)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苏轨运商(02)2023-12号
2.项目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6、8、11号线消防检测委外项目(2023-2024年)
3.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捌拾捌万叁仟柒佰伍拾柒元贰角捌分(¥***.28元)。
4.采购需求:
本项目计划对6、8、11号线的车站、区间隧道、主变电所、车辆段、停产场、控制中心及各单体建筑物所有消防设备(设施)等进行消防检测。
检测周期:2023年对11号线所有消防设备、设施检测一次,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2024年分别对6、8、11号线所有消防设备、设施检测一次,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具体各线路的检测范围、消防检测设施详见第四章 磋商采购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财务要求:具有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3.申请人须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类企业,以“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hhxf.119.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申请人近5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5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须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0万人民币的地铁车站、机场、火车站、港口、商区、学校、医院、厂房等的消防设施检测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
5.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6.苏州市轨道交通6、8、11号线FAS委外维保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8.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同一人分别在两家或以上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监事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最多允许一个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如同一集团公司有多个供应商通过资审且均无意向退出,则该集团公司所有供应商资格审查均按不通过认定。
注:集团公司的界定: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
(5)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本项目。
9.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取消磋商资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申请人若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因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而受到有关部门处罚且正处于处罚期内的;
(3)磋商响应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被拒绝投标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报名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 16日16:00整;
(2)获取方式: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sz-mtr.com)本项目采购公告下方链接。
2、报名方式:报名时必须将报名表(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填写完整)、《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提交给本项目的采购联系人。
(1)如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报名材料发至采购人邮箱后wujianmin@sz-mtr.com,请与采购人电话联系(0512-66095915),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2)如采用现场报名的,请将报名材料递交至苏州市吴中区燕河路8号,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胥口车辆段综合楼855室。
(3)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 16日16:00整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9:30整(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3年11月21日9:30整起(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燕河路8号,苏州市轨道交通运营二分公司胥口车辆段综合楼843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1日9:30整(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燕河路8号,苏州市轨道交通运营二分公司胥口车辆段综合楼84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公告媒体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Http://www.sz-mtr.com)上发布。
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需在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http://zzcg.sz-mtr.com/),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
八、其他明确事宜
1.如果至报名截止时间成功报名的供应商不足3家,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失败,采购人将重新发布公告。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谈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为准。
3.本项目执行《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2023〕68号。
4. 谈判供应商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1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5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3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称:苏州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2.地址:苏州市吴中区燕河路8号
3.联系人:武女士
4.电话:0512-66095915
5.邮政编码:215000
十、监督部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处(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监督部
1.监督电话:0512-69899165;
2.监督邮箱:jhczyjyzx@sz-mt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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