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雨花台区)梅山高中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江苏南京市
发布日期:2023-11-10
【招标公告】(雨花台区)梅山高中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江苏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江苏 南京市 |
采购单位 |
南京雨花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本招标项目梅山高中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雨花台区)梅山高中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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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YH230034-01ZG |
1.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梅山高中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已由南京市雨花台区行政审批局以(雨审批项发[2023]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雨花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3484.83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3484.83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
2.1.1 建设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 |
2.1.2 工程规模: 项目一期用地面积约10907㎡,总建筑面积约12101.42 ㎡,地上建筑面积约11319.62㎡,包含:宿舍楼、食堂及餐厅、教师活动室、配电房等;地下建筑面积约781.8 ㎡,包含:生活水泵房、消防水泵房、雨水回收机房等设备用房。 |
2.1.3 合同估算价: 8600.00万元 |
2.1.4 总工期要求: 548日历天 |
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12月15日 |
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1月29日 |
工程竣工日期:2025年6月15日 |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1、设计内容:施工图设计(含预算、BIM)包含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土建工程、装修工程、水电改造、管线改造、室外配套工程 等全部施工图设计内容。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服务范围;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2、施工内容:包含土建工程、装修工程、水电改造、管线改造、室外配套工程等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具体以界面划分为准) 3、采购内容:包含不限于及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 |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初步设计完成阶段设计-采购-施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 (B) 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 注册建筑师一级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8 年 11 月 1 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 6700 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 (住宅、厂房、仓库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8 年 11 月 1 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 6700 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库除外)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且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8 年 11 月 1 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 6700 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库除外)的设计业绩,且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资额或建安费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F)工程监理业绩/工程总承包监理业绩要求:/ 业绩认定标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提供以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8、项目管理机构:(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施工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 (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该项目采用: 国有资金,前期咨询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0、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11、提供《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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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
| 1、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2018 年 11 月 1 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 6700 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库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8 年 11 月 1 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 6700 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库除外)的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8 年 11 月 1 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 6700 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库除外)的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资额或建安费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业绩认定标准: 提供以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 录入的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可兼得;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3、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5、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6、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公章,原件扫描件编入在投标文件中)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联合体成员不得大于2个。 (2)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取消,本次投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5)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6)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 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7)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⑤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⑥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⑦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4)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4月-2023年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5)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 a. 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施工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施工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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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评分细则 |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
4.1 分值构成: |
工程总承包报价:88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9分 商务标: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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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评分细则: |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 1.总体概述: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设计管理方案: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5.施工的重点难点: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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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总承包报价: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
| 投标报价: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分值0.3分;每高1%扣分值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8分) 投标报价: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分值0.3分;每高1%扣分值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且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满分8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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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务标: |
| 项目管理机构:(1)施工技术负责人 1 名: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执业资格, 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设计负责人 1 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研究员级或教授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建筑专业负责人1 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4)电气专业负责人1 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 结构专业负责人1 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6)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 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7)暖通专业负责人1 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8)装饰专业负责人1 名:具备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专业高级(含)及以上职称;(9)造价专业负责人1 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备注:1、上述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以上人员要求满分 2 分,缺一人扣 0.3 分;2、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 4 月-2023 年 9 月)投标人为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若以上人员属于企业退休人员、退伍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材料,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满分2分) 工程业绩:(满分1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要求:2018 年 11 月 1 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 6700 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库除外)的工程总承包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造价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 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类似工程的数量要求: 1 个 1.每个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得 1 分; 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每个类似设计业绩得 0.8 分; 3.每个类似施工业绩得 0.7 分;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满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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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5.2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12-11 09:30:00 |
6. 投标截止时间 |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
8. 其他 |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8.5、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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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南京雨花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凤信路88号 | 地 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凤宁路1号 |
邮 编:210000 | 邮 编:210000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8ceb50a3-d676-4f0d-a906-c79095106e88&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883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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